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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

【中国自然资源报】钱铭杰等:从“厦门实践”看山水工程


从“厦门实践”看山水工程

钱铭杰  尚金玲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以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路径之一。

厦门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厦门实践”践行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求,呈现的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城乡一体系统治理,充分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当前,“十四五”时期第三批山水工程正如火如荼开展,读懂和借鉴“厦门实践”,对于持续深入实施山水工程,推动高水平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山水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整体,生态环境治理必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进行总体规划布局。

1988年,厦门市启动筼筜湖综合治理,创造性地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治理方针,从系统和全局角度践行生态环境治理之道。36年来,厦门市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率先探索“多规合一”,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要素的城乡一体国土空间生态修复。2014年,厦门市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启动“多规合一”改革,从确立“一屏一湾十廊”生态格局到提出青山计划、蓝湾计划、绿水计划、碧廊计划等,始终锚定建设美丽厦门目标不放松。

从“厦门实践”看山水工程,新时代山水工程要坚持高位制定科学、系统、前瞻性的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布局原则和实施步骤,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规划引领和高位推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水画卷,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已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一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性规划,为山水工程提供指引和依据。在此基础上,各地也陆续编制完成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部署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坚持陆海统筹,确保国土空间整体性

生态修复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陆域与海域,作为国土空间的两大组成部分,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只有通过陆海统筹,才能够确保国土空间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虽然厦门的生态治理是从筼筜湖开始,但却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实施了海堤开口清淤、恢复东西海域有机联系、改善水动力条件与海洋生物生境等一系列湾区治理措施,构建起“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开启了从“海域”到“流域”再到“全域”的生态保护修复之路。

汲取“厦门实践”的智慧,新时代山水工程既要注重陆地的生态修复与保护,也要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将陆地和海洋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安排重大工程;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综合施策,注重流域和海域生态环境关联性、相邻河口海湾自然生态联系,实施沿海、流域、海域协同综合治理,确保国土空间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同时,山水工程的实施要注重“一湾一策”的重点海湾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整体提升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和谐共生。

坚持试点先行,分批分步循序渐进

山水工程是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植被恢复、水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等自然环境的多个方面。试点先行的工作方法犹如推进山水工程建设的“轻骑兵”,可以先行先试、率先探索,提炼山水工程建设的共性规律,进而由点及面,发挥对全国各地山水工程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厦门破解了海湾型城市资源约束紧、污染排放高、人海矛盾多的污染治理难题,开启了一体推进美丽山川、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的新实践新探索。“厦门实践”充分体现人民至上,将筼筜湖综合治理作为对群众关于优美生态环境强烈呼声的真切倾听和积极回应;充分体现问题导向,针对被污染的水体、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污染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开展治理;充分体现系统观念,治理过程中注重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上、地表地下、河流海洋、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厦门实践”是美丽中国建设、人海和谐的典范,也是一座丰富的宝库,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世界影响。

面向新征程,推进山水工程建设借鉴“厦门实践”经验,积极探索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着重打造形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样板工程,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同时,试点过程中也要分批分步循序渐进推进,逐步提高和扩大山水工程的资金投入、建设标准以及实施范围,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效益。

坚持制度建设,推进山水工程落实落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开展山水工程,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和刚性约束。

多年来,厦门积极构建高效有力的生态制度体系,从1989年市政府颁布《筼筜湖管理办法》,到后来的升级版《厦门市筼筜湖管理办法》,再到实施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厦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进湖区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又针对性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制定比国家、省级要求更加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筑牢了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

新时代推进山水工程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制度根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共同推进山水工程落实落细。

 

(作者: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钱铭杰、尚金玲)